天干地支相合的化神被刑、衝、合、害,不能以合化成功論

天干地支相合的化神被刑、衝、合、害,不能以合化成功論

一個八字天干合化,需要滿足的條件,有三。

1,合化的兩天干必須是緊貼的。

2,需要有化神引化。

3,八字的月令必須是合化後的五行,或月支須為所合化之五行的同類或生助五行(不與其它地支發生改變五行屬性的作用關係,如三合局,三會局等)

還有以下兩種情況也可合化:

年月天干相合,年支為合化之五行,則為有根可論化。如年庚月乙合金,年支為申金;

日干與月幹或者日干與時幹合,月支不構成化的條件,但在其它地支構成的三合局或三會局為所化五行,則也可論化。 如庚日與乙月合金,月支不是申或者酉,但年日時支合成了巳酉醜或者申酉戌,則合化成功;

地支合化:

地支六合:地支的合化是否成功,要看相合的兩個地支是否緊臨相貼,且天干須透出地支合化之五行方可論化。如日支巳與時支申合水,天干透出癸水或者壬水,與地支合化之水同為一五行而論化

地支六合局合化的條件:

子醜合化土或水,寅亥合化木,卯戌合化火,辰酉合化金,巳申合化水,午未合化土或火

(1)、相合的兩支必須緊貼。如年支與月支、月支與日支、日支與時支相合。歲運之支與命局中的任何地支相合都視為緊貼。

(2)、相合兩支的本柱天干必須有一柱透出合化的同一五行。如寅亥合化木,必須是甲寅與亥合,或寅與乙亥合 ,才能合化成功。

(3)、兩支合化成功後,凡多出的相合之字都視為為合局加力,且加力之字不需要緊貼,也不需要乾透合化的同一五行。

(4)、子醜相合,乾透壬癸水則化水,透戊己土則化土,水土同透則按化土論。如壬子與辛丑合,或壬子與癸丑合之類可論作化水;戊子與乙丑合 ,或戊子與己丑合之類可論作化土;戊子與癸丑合之類可論作化土。

(5)、午未相合,乾透丙丁火則按化火成功論,乾透戊己土則按化土成功論,如火土同透則按化火成功論。

(6)、兩支合化成功後,如果受到其它地支的沖剋,或者出現化神受制時,則不能按合化成功論。巳申合化水例外。

(7)、凡是六合局與其它合局同時出現時,都要讓位於其它合局,因為六合局的力量小於半三合、三合、三會局的力量。但合為一氣者可同時存在。

三合局合化成功的條件:

申子辰三合水局,寅午戌三合火局,巳酉丑三合金局,亥卯未三合木局。

(1)、地支三合局只要在歲命運中全見,天干見化神透出引化,即為合化成功。其化神不必在本柱透幹,其相合的三支也無需緊貼。

(2)、三合局合化成功後,歲運命中多出的合局中之字都按為合局加力論。

(3)、三合局一旦構成,其餘不同五行之支(長生、墓庫之字)都失去其原來五行的性質,而被合化為同一五行,不能再作其原來本氣天干之根。

(4)、三合局的力量大於地支六合、半三合局及兩個地支自刑的力量,小於三會局及三個地支自刑的力量。凡是與三合局同時出現的六合局、半三合局和兩個支自刑,都要讓位於三合局,但三合局要讓位於三會局及三支自刑。如刑合一氣,可同時存在。

半三合局合化成功的條件:

寅午、午戌、巳酉、酉醜、申子、子辰、亥卯、卯未

(1)、要求相合的兩支必須緊貼。

(2)、相合的兩支中必須有一支的天干透出合化的同一五行。

(3)、兩支合化成功後,歲運命中多出的合局之字都按為合局加力論。

(4)、生地半三合局的力量稍大於墓地半三合局的力量。

(5)、半三合局的力量大於六合局和兩個地支自刑的力量,小於三合局的力量。

(6)、地支半三合局的天干化神在受到重傷後,合局不成功。

(7)、地支半三合局在遭到衝破時,合局也不成功。

地支三會局的要點:

寅卯辰三會東方木局,巳午未三會南方火局,申酉戌三會西方金局,亥子丑三會北方水局。

(1)、只要歲運命中三支見全,天干透出本方之氣的五行即為會局成功。

(2)、地支三會局會局成功後,歲運命中多出的會局之字按為會局加力論。

(3)、地支三會局成功後,其墓庫之支被會合為同一五行,不能再做戊己土之根。

(4)、地支三會局的力量大於其它合局的力量,但小於辰戌醜未土局及三支自刑的力量。

(5)、地支三會局成功後,與其共支的其它合局要讓位於三會局,但合為一氣者可同時存在。

我們說兩幹相合,即使滿足了合化的所有條件,在一些特殊情況之下,還是不能以合化成功論的。其中一條原因就是,兩幹相合的化神,被刑,被衝,被合,被害,那麼兩幹相合任然不能以合化成功論。原命局中,月令子水,和大運地支午火,構成了子午相沖,午火被子水衝,午火的力量有被損耗,所以,“戊癸合化火”不算合化成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