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字官星混雜成立的條件,什麼情況官混殺不成立?

八字官星混雜成立的條件,什麼情況官混殺不成立?

八字官星混雜成立的條件,什麼情況官混殺不成立?

官星混雜的概念,在眾多書籍中都重點論述。

《滴天髓》“官星混雜來問我,有可有不可”

解釋:“殺即官也,同流共派者可混也。官非殺也,各立門牆者不可混也。殺重者,官從之,非混也。官輕者,殺助之,非混也。注者試圖對官星混雜進行嚴格的區分,以便對原著“有可有不可”進行解釋,似乎更符合原著的宗旨。其認為“同流共派”就不論作官星混雜,比如丙丁僅僅得了戌火庫為官星,因為根氣都在戌中,不論混雜。七殺太重,官星輕,官其實跟隨七殺,也不作混雜論。官星根淺太弱,七殺來助,也不當做官星混雜論。那麼注者顯然認為僅有一種情況算是官星混雜,那就是“各立門牆”的條件下才是真正的官星混雜,所謂“各立門牆”,指的是官星和七殺都有自己明顯之根,能夠獨立。

身弱怕混,身旺不怕混”《滴天髓闡微》一書裡明確指出:“總之日主旺相可混也,日主休囚不可混也

《淵海子平》就有“官星要純不要雜”“官星七殺郊叉”“官星混雜反賤”等概括。強調官星或者七殺星要清純,不宜混雜,混雜了就不好。

《三命通會》則有“月上見官時上見殺,火月上見殺時上見官,或四柱疊見”為官星混雜。這裡也強調了官星混雜不好,但似乎沒有從理論上注重年月官星與干支官星同存的現象。

般情況下,只要出現官與殺,不講位置,不講透出與否,不講輕與重,都作混雜論。問題在於混雜的程度輕還是重,日主能否用的上與能否承擔得起以及影響命局優劣的問題。

柱中既有官星,又有七殺,且官星成黨,克伐日干,則凶不可測。日干旺,比劫多,喜官星相混,日干旺,印星多,不忌官星。身衰而官星混雜,必然貧賤,身強而官星混雜,宜去官留殺,或去殺留官,具體而定。凡官星混雜,喜印星化官星而生日干,喜比劫代替日干而受官星之克。若日干不弱,又喜食傷制去官星之力,若身弱則喜印星化官星生身,不宜食傷也,當知,身弱又逢克洩郊集,下命無疑。

古人強調官星混雜需要清除混雜之狀態,否則會影響到八字格局高低。我們看到經典古籍有如下說法:《淵海子平》有“官星要純不要雜”、“大凡官星要純粹,正偏雜亂反無情”。《三命通會》也有“五行與月支偏官,只許地支一位,多則不佳。四柱純殺有制,定居一品之尊。略見一位正官,官星混雜,反賤

官星混雜成立的條件月干與月支上官星重疊,不叫官星混雜。官星同在月柱上,稱為一氣乘旺,更增加了官星的力量。如同人一樣,手足並用,拳打腳踢,其力更猛。月幹七殺,月支正官,可以獲得七殺威武而行使其權力。如果不在同一柱上,天干有殺,地支有官,就以殺論命。天干官星明顯,地支七殺隱晦,就以官論命。年上官,月上殺,只論殺。年上官,時上殺,或年上殺,時上官,才是官星混雜。用官怕殺,用殺怕官。

官星混雜又分為真混與假混。官星一齊出現在天干上或官星一齊出現在地支上,而無去留者為“真混”;有去留者為“假混”。幹官支殺,或幹殺支官,亦為“假混”。無法去留者,命主多受折磨,為衣食勞碌奔波,正官行七殺運,使吉變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