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三命通會》裡,是這樣說的:
東方甲乙木,畏西方庚辛金克。甲屬陽為兄,乙屬陰為妹,甲兄遂將乙妹嫁金家,與庚為妻,庶得陰陽和合,兩不相傷,所以乙與庚合。乙雖嫁與庚為妻,春來木旺金囚,不畏金克。乙遂歸本家就甲,究竟不免在金家懷胎,歸木家產。木色青,金色白,是以春圍林木,青葉,開白花。
這裡用擬人的方式,把陽天干比喻為兄長,陰天干比喻成妹妹。妹妹嫁了個丈夫,那個妹夫就不去傷害當哥哥的了。這個比喻不太恰當,難道陽幹都那麼窩囊,都要靠出賣自己的妹妹,來保證自己的安全?那麼好色,都會為一個女人而放棄自己的事業?
這段還講了另一個觀點,乙為甲的劫財,丁為甲的傷官,丁壬合後,丁就不是傷官了。似乎相當於丁壬都失去了原有的作用。
其實這裡面,說的主要是喜神或忌神,在成格取清方面的作用。“喜神因合而失其吉,忌神亦因合而失其凶”。成格遇忌神合喜破格,喜神失其吉,破格遇喜神合忌神,破格又成,忌神因合失其凶。格局混雜,忌神被合而取清,格局清透,喜神被合而格局混雜之類。
四柱逢合有三種情況:合成喜神、用神而成局;合成忌神而破局; 合成羈姅而損局
一、以下情況可得而合之,合則為喜為宜
1·喜神得合,喜用得助。如以庚為喜神,得乙而合化為金,庚金得助,喜用得宜。
2.忌神得合,忌神去之。如以甲木為忌神,得己合而化土,變木為土,忌神去之。3·動局得合,以動為靜。如子午相沖為動局,喜用在午,逢子而損用傷體,得醜而子與醜合,使午靜之。4·生局得合,生局以成。如以甲木為喜神,用神,甲木生於亥,逢已相沖,得寅,亥與寅合化為木,使甲成之。
二、以下情況,則不能合,合則為忌;忌則不宜
1·凶神的合,凶神得助。如命局以己為忌神,得甲合而化土,甲木化土而助忌神,凶險倍增。
2·喜神得合,喜神羈絆。如命局以乙為喜神,得庚而合,使乙木之情不向日主而戀庚,使乙貪合而忘情。
3·喜神得合,變為忌神。如命局中以丙火為喜,而以水為忌。丙得辛合而化水,以窖為忌。
4·生局為忌,合而成局。命局以甲木為忌神,地支得亥為甲木之印,為生局。得寅而寅亥合木,助起甲木,使命運更凶。總之,忌神得合而化去,喜神得合而化來為喜為宜。如果忌神合而不去,喜神合而不來則為忌為不宜。